星期日, 十一月 28, 2010

手著一书,是空闲的象征。对于忙碌地应付课业,能翻开书本是难得的。我从来不当课本作业是书的一种,因为我认为的书是不用为什么目的而读的,想翻开就翻开。对于课本,我绝对不能用这种心态去参考。

最近读着九把刀的《杀手:风华绝代的正义》,入夜后依然在回味故事中的精髓,脑袋依然盘旋着月的容貌。

月的一贯冷静、清澈到底的作风让我动容。不是欣赏他没有情绪(何况他有),是喜欢他那种抓紧不放的坚持,即使到最后一刻也依然从容地完成自己的目标,不许失败的精神。我向来喜欢杀手的性质,尤其是他们的冷和静。月在这方面做得很彻底。

接下来,我写的肯定让人吃惊。如果你接受不到我的理论的话,就请停止阅读。

当叶素芬喊出“你怎么可以用手中的枪决定一个人的生命!”时,我在想“为什么不可以?”从来,我都不认为生命是属于上帝或什么神的,能夺取你的生命就是我的枪口。只要我可以拿起枪对准你的头部,你的生命就由我决定。难道你会在枪口下祈求上帝留你活口而不是著枪的人?自古以来,弱肉强食是不变的定律。从帝国制到政府,能者为王这道理从来没有变过。既然我能,那我为什么不做?比你强的人自然就可以直接控制你的生死,问题只是在于你该不该死。有权掌握生死的就是那个强者。

正义杀手的工作就是减低人的稠密度,而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对的。社会太拥挤了,减少一些活动垃圾有什么不好?司法以外令人无可奈何的混蛋不少,既然法律无法解决,让正义杀手去迁灭他们没什么错的。更何况,司法的灰色地带让更多漏网之鱼逍遥法外。与其看着犯人在和执法人员在演拖泥带水、有头无尾的大戏,倒不如一枪炸开犯人的脑袋来得爽快。有些你我都知道的犯罪,到最后的无疾而终,正义杀手的一枪解决显得多么有效率啊。不公平?胡乱扼杀无辜?拜托,你以为杀人很好玩啊?没得罪人谁愿意冒险杀你呀?

总是要有一个人为正义而做。